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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行政法大意(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列有關行政徵收之敘述,何者不正確?
(A)徵收須有法律依據
(B)徵收以公益優先原則為要件,不須有法律依據
(C)徵收以公益為前提,並須受比例原則之限制
(D)徵收須予以相當之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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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林孟翎 高一上 (2013/09/26)
一、一般徵收(第3條) 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國家因公益需要,興辦下列各款事業,得徵收私有土地;徵收之範圍,應以其事業所必需者為限: (一)國防設備。 (二)交通事業。 (三)公用事業。 (四)水利事業。 (五)公共衛生及環境保護事業。 (六)政府機關、地方自治機關及其他公共建築。 (七)教育、學術及文化事業。 (八)社會福利事業。 (九)國營事業。 (十)其他依法得徵收土地之事業。(例: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文化資產保存法、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水利法、大眾捷運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等) 二、區段徵收(第4條) 三、徵收土地殘餘部分之一併徵收(第8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所有權人得於徵收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一併徵收,逾期不予受理: (一)徵收土地之殘餘部分面積過小或形勢不整,致不能為相當之使用者。 (二)徵收建築改良物之殘餘部分不能為相當之使用者。意指徵收須要法律依據

下列有關行政徵收之敘述,何者不正確? (A)徵收須有法律依據(B)徵收以公益優..-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