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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531國家因公共事業之需要,依法徵收人民之土地,對土地所有權人而言係為公共利益所受特別犧牲,國家對其應負有:
(A)賠償責任
(B)補償責任
(C)回復原狀之責任
(D)照市價收買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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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Mini Chu 高三下 (2015/04/18)
土地徵收,係國家因公共事業之需要,對人民受憲法保障之財產權,經由法定程序予以剝奪之謂。規定此項徵收及其程序之法律必須符合必要性原則,並應於相當期間內給予合理之補償。
合法→損失補償
違法→損害賠償

2531國家因公共事業之需要,依法徵收人民之土地,對土地所有權人而言係為公共利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