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公務員甲之下列行為,何者應依刑法第134條之規定加重處罰? (A)下班後..-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d9166876(已上榜) 大四上 (2021/06/14)
這一題我是用刪去法作答: 刑法第134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方法,故意犯「瀆職罪」以外之罪,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A)下班後至大賣場偷竊智慧型手機1支 →非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方法,不適用刑法134條。 (.....看完整詳解 |
9F
|
10F aslanlin77 研二下 (2021/12/02)
用公務員身分,去犯一般人也會犯的罪,加重處罰 (A)下班後至大賣場偷竊智慧型手機1支 --> 已經下班,不具公務員身分 (B)於執行勤務時,開車因過失撞傷路人乙 -->符合,但是「過失」而加重處罰 ,不合理 (C)甲就其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 -->一般人收錢,不犯罪 (D)利用其調查犯罪之職權、機會或方法,誣陷乙犯罪 -->符合 |
11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