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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列何者非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容?
(A)權利遭受侵害時,必須給予向法院提起訴訟之權利
(B)權利遭受侵害時,可以請求依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審判
(C)權利遭受侵害時,可以獲及時有效救濟之機會
(D)公私法上之訴訟,皆應有相同審級之救濟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國二下 (2011/11/21)
為什麼是D?
2F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國二下 (2011/11/21)

刑事訴訟三級三審,行政訴訟三級二審(原二級二審)

釋字第 574 號:憲法第十六條所規定之訴訟權,係以人民於其權利遭受侵害時,得依正當法律程序請求法院救濟為其核心內容。而訴訟救濟應循之審級、程序及相關要件,則由立法機關衡量訴訟案件之種類、性質、訴訟政策目的,以及訴訟制度之功能等因素,以法律為正當合理之規定。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六條對於有關財產權訴訟上訴第三審之規定,以第二審判決後,當事人因上訴所得受之利益是否逾一定之數額,而決定得否上訴第三審之標準,即係立法者衡酌第三審救濟制度之功能及訴訟事件之屬性,避免虛耗國家有限之司法資源,促使私法關係早日確定,以維持社會秩序所為之正當合理之限制,與憲法第十六條、第二十三條尚無違背。

3F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國二下 (2011/12/02)


 D
釋字第 591 號
憲法第十六條所保障之訴訟權,旨在確保人民於其權利受侵害時,有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並受法院公平審判之權利。惟訴訟應循之程序及相關要件,立法機關得衡量訴訟案件之種類、性質、訴訟制度之功能及訴訟外解決紛爭之法定途徑等因素,為正當合理之規定;倘其規範內容合乎上開意旨,且有其必要性者,即與憲法保障訴訟權之意旨無違。
釋字第 512 號
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有訴訟之權,旨在確保人民有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及受公平審判之權利,至訴訟救濟應循之審級、程序及相關要件,應由立法機關衡量訴訟案件之種類、性質、訴訟政策目的,以及訴訟制度之功能等因素,以法律為正當合理之規定。
釋字第 442 號
憲法第十六條規定人民有訴訟之權,旨在確保人民得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及受公平之審判。至於訴訟救濟應循之審級制度及相關程序,立法機關自得衡量訴訟性質以法律為合理之規定。

下列何者非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容? (A)權利遭受侵害時,必須給予向法院提起訴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