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 條
特種基金,應以歲入、歲出之一部編入總預算者,其預算均為附屬單位預算。
特種基金之適用附屬單位預算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法之規定。
第 17 條政府每一會計年度,各就其歲入與歲出、債務之舉借與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全部所編之預算,為總預算。前項總預算歲入、歲出應以各單位預算之歲入、歲出總額及附屬單位預算歲入、歲出之應編入部分,彙整編成之。總預算、單位預算中,除屬於特種基金之預算外,均為普通基金預算。第 18 條左列預算為單位預算︰一、在公務機關,有法定預算之機關單位之預算。二、在特種基金,應於總預算中編列全部歲入、歲出之基金之預算。第 19 條特種基金,應以歲入、歲出之一部編入總預算者,其預算均為附屬單位預算。特種基金之適用附屬單位預算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法之規定。
34 附屬單位預算是指: (A)政府每一會計年度,各就其歲入與歲出、債務之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