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下列有關財產保險之要保人在保險人簽發保險單或暫保單前,先交付保險費而發生應予賠償
之保險事故時之敘述,何者正確?
(A)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
(B)基於一般商業性保險非為強制締約,故保險人無須負擔任何保險責任
(C)保險契約為諾成契約且屬不要物契約,保險人尚未核保前,則不負任何理賠之責
(D)保險人應負之保險責任,以保險人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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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7), B(3), C(13), D(95), E(0) #3110970
統計: A(157), B(3), C(13), D(95), E(0) #3110970
詳解 (共 3 筆)
#5995240
依據 保險法施行細則第四條第二項
財產保險之要保人在保險人簽發保險單或暫保單前,先交付保險費而發生應予賠償之保險事故時,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
所以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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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6080
根據中華民國《保險法》第 21 條與第 43 條之相關實務與法理規定,財產保險在要保人先行交付保險費,而保險公司尚未正式簽發保險單或暫保單之前,如果發生了屬於承保範圍內、應予賠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保險公司)依法仍必須承擔保險理賠責任。
這是因為保險契約屬於「諾成契約」,只要雙方當事人對保險條件意思表示一致(要保人提出投保,並交付保費;保險人預收保費未即時拒絕),契約即告成立,不以保險單之簽發為契約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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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選項錯誤原因
- (b) 錯誤:雖然商業保險非強制締約,但保險公司一旦收受了要保人的保險費,在法律上即產生相對應的責任期待,不能以非強制締約為由完全免除理賠之責。
- (c) 錯誤:前半句敘述(諾成、不要物契約)正確,但結論錯誤。正因為它是諾成契約,只要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不一定要等到核保通過或簽發保單,保險人才開始負責。
- (d) 錯誤:此選項所述之「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是《保險法》第 21 條第三項有關人壽保險(壽險)的專屬規定,而非財產保險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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