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且擁有VIP』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身障四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6 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職位」,此一規定之性質屬於:
(A)強行法
(B)任意法
(C)程序法
(D)社會法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Moody Blues 高三下 (2016/06/11)
強行法是因為「不得擔任...」的緣故嗎?
2F
張彥民 高二下 (2016/12/25)

摁 具有強制性 !

26 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之職務直..-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