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報社記者甲報導乙金控公司為在金融改革中取得利益,而以天價賄賂政府官員。乙公司認為名譽受
有損害,提起訴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如法院認為甲記者敗訴,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656 號解釋之意旨,法院僅得命甲登報刊載更
正啟事或乙之勝訴判決,不得命其刊載道歉啟事,以維護人性尊嚴
(B)乙公司就其商譽損害所致精神上損害,得依民法第 195 條第 1 項,請求非財產上損害之賠償
(C)乙公司證明商譽及減少經濟利益之損害,得依民法第 184 條第 1 項前段,請求損害賠償
(D)乙公司請求甲之報社連帶賠償時,甲之報社得主張甲係特約撰稿,故不須負責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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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乙公司證明商譽及減少經濟利益之損害...
未解鎖
目前最新解釋 不可要求登報道歉 但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