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有關戶籍登記申請方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以書面申請為主,應由申..-阿摩線上測驗
2F Juju 高三上 (2016/10/30)
戶籍法 第27條(戶籍登記之申請方式) 登記之申請,由申請人以書面、言詞或網路向戶政事務所為之。 依前項規定以網路申請登記之項目,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第28條(戶籍登記申請書之簽名蓋章) 登記申請書,應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其以言詞為申請時,戶政事務所應代填申請書。必要時,應向申請人朗讀後,由其簽名或蓋章;其以網路申請時,應以電子簽章為之。 前項電子簽章,限以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簽發之自然人憑證為之。 第47條(申請登記之委託及其例外) 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登記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 認領、終止收養、結婚或兩願離婚登記之申請,除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外,不適用前項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