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甲欲殺害其情敵乙,埋伏於乙宅外,見一身形與乙相似之人經過,便持刀朝其腹部猛刺,待對方倒下時,才驚覺殺錯人,送醫後被害人仍告不治。甲應如何論罪?
(A)應成立故意殺人既遂罪
(B)應成立殺人未遂罪
(C)應成立過失致人於死罪
(D)應成立殺人未遂罪與過失致人於死罪之想像競合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258), B(113), C(799), D(1034), E(0) #430528
統計: A(4258), B(113), C(799), D(1034), E(0) #430528
詳解 (共 10 筆)
#681090
這是客體錯誤,關於客體錯誤有分於『等價的客體錯誤』與『不等價的客體錯誤』,我國學者對於上述例子均採「法定符合說」,也就是不阻卻故意。行為人主觀上認識的事實就是「殺人」,而 客觀上真實發生的事實還是「殺人」,均在相同的客觀構成要件內,雖殺不同人,但「殺人」的構成要件都一樣,沒有因為殺了總統才是殺人,殺了遊民就不叫殺人!!!這樣「等價的客體」所以不能阻卻你的故意。關於客體上的等價、不等價是以「法益」來衡量。生命法益大家都是等價的!沒有因為身份高低而有不同。所以等價的客體錯誤都不阻卻故意,仍以故意論。
至於什麼情況下才會有過失或未遂…
就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或我真的是要殺你卻沒成功呀!!!!!
關於上述問題,我舉另一個例使你更易瞭解:
EX:甲要砸乙的車,卻誤以為丙所開的公務車是乙的車而砸之,一個是「財產法益」,一個是「國家法益」就變成了客體不等價了(剛剛有說等不等價是以法律來分辯),所以就分別就他們的客觀構成要件來論,我本來要砸乙的車卻沒砸成,所以對乙車是「未遂」,我根本就沒有想要砸丙的公務車,卻不小心砸了,對丙公務車就是「過失」。
以上摘錄自阿摩雲端題庫..
至於什麼情況下才會有過失或未遂…
就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或我真的是要殺你卻沒成功呀!!!!!
關於上述問題,我舉另一個例使你更易瞭解:
EX:甲要砸乙的車,卻誤以為丙所開的公務車是乙的車而砸之,一個是「財產法益」,一個是「國家法益」就變成了客體不等價了(剛剛有說等不等價是以法律來分辯),所以就分別就他們的客觀構成要件來論,我本來要砸乙的車卻沒砸成,所以對乙車是「未遂」,我根本就沒有想要砸丙的公務車,卻不小心砸了,對丙公務車就是「過失」。
以上摘錄自阿摩雲端題庫..
193
4
#1209279
想像競合:一行為觸犯數罪(侵害數法益)者,從一重處斷。
甲誤認丙為乙而殺之。
→客體錯誤(以故意論)
→成立殺人未遂罪(乙)與殺人既遂罪(丙)之想像競合
→從一重處斷,論處甲殺人既遂罪。
甲欲殺乙卻誤擊命中一旁之丙,造成丙之死亡。
→打擊錯誤
→成立殺人未遂罪(乙)與過失殺人罪(丙)之想像競合
→從一重處斷,論處甲殺人未遂罪。
68
3
#1330773
不用想得太複雜,只要甲有意識到即將殺害的客體是"人",而也既遂了,那就是殺"人"既遂罪!!
31
2
#696089
二樓條號227是………
解釋也是錯的
以這題來說
等價客體錯誤,對於誤殺之人不阻卻故意仍是殺人罪(同樓上說明)
對於原本欲殺的人乙則不成罪,因為客觀上根本沒著手,主觀上也沒故意(故意與行為同時存在原則)因為行為人當時的知跟欲全部都在誤殺的人,而非乙
所以也不用討論競合
19
1
#744552
可惜你認同無效,因為具體理論都訂好好的了XD
2F的理論也許是弄錯打擊錯誤,不過看不太出來是怎麼導出來的,
客體錯誤也許參照法條比較好懂,
刑法第271條(普通殺人罪)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條裡的"人"就是純指人類,不會甲乙丙丁,也不會是指ABCD,
所以今天甲要殺的是眼前的"人",他沒有誤熊為人,也沒有誤電線杆為人,
而他也著手,也沒有打擊錯誤,
那不管他殺到的是他主觀認為的乙還是衰洨的路人,在法律上他侵犯的法益都是等值的"人",
故成立故意殺人既遂無疑。
2F的理論也許是弄錯打擊錯誤,不過看不太出來是怎麼導出來的,
客體錯誤也許參照法條比較好懂,
刑法第271條(普通殺人罪)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條裡的"人"就是純指人類,不會甲乙丙丁,也不會是指ABCD,
所以今天甲要殺的是眼前的"人",他沒有誤熊為人,也沒有誤電線杆為人,
而他也著手,也沒有打擊錯誤,
那不管他殺到的是他主觀認為的乙還是衰洨的路人,在法律上他侵犯的法益都是等值的"人",
故成立故意殺人既遂無疑。
16
1
#961736
這題是想像競合的客體錯誤
想像競合:一行為觸犯數罪者,從一重處斷,從一重罪
甲欲殺害其情敵乙,埋伏於乙宅外,見一身形與乙相似之人經過,便持刀朝其腹部猛刺,待對方倒下時,才驚覺殺錯人,送醫後被害人仍告不治。
1.甲有殺乙的意圖及行為,但是殺錯人--殺人未遂
2.甲殺死相似的人------殺人既遂
一行為(殺人)觸犯兩種罪,從一重罪,因此為殺人既遂犯
14
5
#722829
最佳解都節錄好了。我國學者對於上述例子均採「法定符合說」,也就是不阻卻故意...
9
1
#709127
我認同2F的說!
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