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執行機關運用國家之強制力,使私法上之債務人履行其法律上之義務。法律上稱之為何?
(A)直接強制
(B)間接強制
(C)強制執行
(D)即時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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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82), B(305), C(3785), D(53), E(0) #185066

詳解 (共 7 筆)

#425697
第 27 條

 

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經於處分書或另 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逾期仍不履行者,由執行機關依間接強制直 接強制方法執行之。 前項文書,應載明不依限履行時將予強制執行之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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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346
(A)直接強制:間接無法達成.
(B)間接強制:他人或金錢代履行.
(C)強制執行:國家強制力 .
(D)即時強制:阻止犯罪或危險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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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561
公法-行政執行
(一)間接強制執行
(二)直接強制執行
(三)即時強制執行
名  稱     行政執行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9 年 02 月 03 日
第 2 條           本法所稱行政執行,指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及即時強制。

私法-強制執行
名  稱     強制執行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6 月 04 日
      第 4 條       強制執行,依左列執行名義為之:
一、確定之終局判決。
二、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之裁判及其他依民事訴訟法得為強制執行之裁判。
三、依民事訴訟法成立之和解或調解。
四、依公證法規定得為強制執行之公證書。
五、抵押權人或質權人,為拍賣抵押物或質物之聲請,經法院為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者。
六、其他依法律之規定,得為強制執行名義者。
執行名義附有條件、期限或須債權人提供擔保者,於條件成就、期限屆至或供擔保後,始得開始強制執行。
執行名義有對待給付者,以債權人已為給付或已提出給付後,始得開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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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5114

本題為強制執行公法上之行政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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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6304
強制執行:(1)直接強制 (2)間接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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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93
私法上之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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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684
考到行政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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