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下列送禮封套四式,其空格依照順序各應填入什麼? (甲)
(乙)
(丙)
(丁)
(A) 祝壽、嫁女、周歲、喪事送禮
(B) 結婚、祝壽、滿月、喪事送禮
(C) 訂婚、嫁女、滿月、祝壽
(D) 嫁女、祝壽、生子、喪事送禮
(乙)
(丁) 
(A) 祝壽、嫁女、周歲、喪事送禮
(B) 結婚、祝壽、滿月、喪事送禮
(C) 訂婚、嫁女、滿月、祝壽
(D) 嫁女、祝壽、生子、喪事送禮
統計: A(1041), B(165), C(11), D(29), E(0) #1790260
詳解 (共 3 筆)
柬帖用語
性 質 | 用 語 及 說 明 |
婚 嫁 | 1.嘉禮、吉夕、合巹(ㄐˇㄧㄣ):結婚。 2.文定:訂婚。 3.于歸:女子出嫁。 4.福證:請人證婚之敬語。 5.闔第光臨:請客人全家到來之敬語。 6.詹於:即占於。占,卜也。 |
喜 慶 | 1.桃觴:祝壽之酒席。 2.湯餅:出生三日之宴稱湯餅,今亦稱滿月之酒席為湯餅。 3.弄璋:稱生男孩。 4.弄瓦:稱生女孩。 5.嵩祝:祝福壽比嵩山之高。 6.秩、晉:秩,十年。晉,同進。 |
謝 帖 | 1.領謝:領受禮物並道謝。 2.璧謝:返還原來之禮物並道謝。 3.敬領幾色,餘珍 璧謝:領受一部份,其餘退還之意。 4.踵謝:親自登門道謝。 5.敬使:付送禮人之小費。 |
喪 葬 | 1.先祖考妣:對他人稱自己已去世之祖父母,亦稱先王考妣。 2.顯祖考妣:同上。 3.先考妣:對他人稱自己去世之父母,亦稱先嚴慈、先父母。 4.顯考妣:同上。 5.先夫:對他人稱自己已去世之丈夫。 6.先室、先荊:對他人稱自己已去世之妻子。 7.亡兒女:對他人稱自己已去世之兒女,亦稱故寵兒、故愛女。 8.故媳:對別人稱自己已去世之媳婦,亦稱故寵媳。 9.壽終正內寢:男女喪用,如死於非常,祇能用「終」或「卒」。 10.享壽:卒年六十歲以上者稱「享壽」,不滿六十者稱「享年」,三十歲以下者稱「得年」。 11.成服:大殮次日,在服之人各依服制,分別成服,亦有在殮前成服者。 12.反服:兒死,無孫,父在堂,父反為兒之喪持服。 13.斬衰:五服中之最重者,子女對父母之喪服三年。以最粗生麻布製成,不縫邊緣者為斬衰。衰, 14.齊(ㄗ)衰:以熟麻布製成而縫邊之喪服。 (1)齊衰期(ㄐㄧ)年,對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在室姑姊妹、夫為妻,已嫁女為父母之喪,服一年。 (2)齊衰五月,為曾祖父母服用。 (3)齊衰三月,為高祖父母服用。 15.大功:對出嫁姊妹及堂兄弟之喪,服九月。 16.小功:對堂伯叔父母及堂姑等之喪,服五月。大功、小功,合稱功服。 17.緦麻:對已出嫁之姑母、出嫁之堂姊妹及族兄弟等之喪,服三月。合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稱五服。緦(ㄙ)麻,稍細熟布製成之喪服。 18.孤子:母親健在,父死,子稱「孤子」。 19.哀子:父親健在,母死,子稱「哀子」。 20.孤哀子:父母親皆死,稱「孤哀子」。 21.棘人:父或母喪時,子自稱「棘人」。 22.杖期夫:妻入門後,曾服翁或姑,或太翁太姑之喪,妻死,夫稱「杖期夫」。 23.不杖期夫:妻入門前,夫之父母,或夫之祖父母已死,妻未及服喪,妻死,夫稱「不杖期夫」(夫之父母尚健在,妻死,亦可稱不杖期夫)。 24.未亡人:夫死,妻自稱「未亡人」。 |
普通應酬 | 1.春卮:年酒。卮,音,圓形盛酒之器。 2.蒲觴:端節戶懸菖蒲,因稱端節為蒲節。觴,酒杯總名。 3.桂漿:中秋桂花飄香,因用桂代表中秋。漿,液體之泛稱,此指酒。 4.萸觴:舊傳重陽節佩茱萸袋,飲菊花酒,可以避災。茱萸,音,喬木名。 5.酴酥:音,酒名。元旦飲之,可以避邪,或作屠蘇。 6.全福……賀(祝)敬:送禮單中首行寫「全福」二字,末行抬頭寫「賀(祝)敬」,下即送禮者署名。 7.謹具……奉申:送禮單中第二行寫「謹具」,倒二行寫「奉申」,中為禮品名稱,為求美觀,此四字上下與禮品名排齊。 8.喜慶禮品數量,諱言「一」、「單」、「隻」,改稱「成」、「雙」、「對」、「全」。 9.晬:音ㄗˋㄨㄟ,小兒周歲。 10.用代楮敬:以金錢代冥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