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卡新福利】寫作批改懸賞券,將於 2024/09/30 23:59:59 過期,還沒使用或領取,趕快前往領取並使用吧! 前往查看

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6.依票據法規定,付款人於發票人之存款或信用契約所約定之數,足敷支付支票金額時應負支付之責。但有下列 何種情形時,不在此限?
(A)收到發票人受破產宣告之通知
(B)收到發票人受失蹤宣告之通知
(C)收到發票人經法院裁定破產和解之通知
(D)收到發票人經法院裁定輔助宣告之通知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0
 【站僕】摩檸Morning:有沒有達人來解釋一下?
倒數 15時 ,已有 2 則答案
ciiiiiiindy 高三上 (2024/05/13):
根據票據法85條規定:
匯票到期不獲付款時,執票人於行使或保全匯票上權利之行為後,對於背書人、發票人及匯票上其他債務人得行使追索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雖在到期日前,執票人亦得行使前項權利:
 
一、匯票不獲承兌時。
二、付款人或承兌人死亡、逃避或其他原因無從為承兌或付款提示時。
三、付款人或承兌人受破產宣告時。
6個讚
檢舉
蔡蔡子 大三上 (2024/05/14):

票據法第 143 條

付款人於發票人之存款或信用契約所約定之數,足敷支付支票金額時,應負支付之責。但收到發票人受破產宣告之通知者,不在此限。
6個讚
檢舉


26.依票據法規定,付款人於發票人之存款或信用契約所約定之數,足敷支付支票金額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