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信託業辦理下列何種類之信託,經受益人全體同意者,得以信託財產借入款項?
(A)以投資為目的之金錢信託
(B)以運用為目的之有價證券信託
(C)以管理為目的之租賃權信託
(D)以開發為目的之土地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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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1), B(157), C(57), D(1760), E(0) #3164547

詳解 (共 4 筆)

#6017826
信託業不得以信託財產借入款項。但以開發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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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3727
信託業法   第 26 條 信託業不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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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4670
26.信託業辦理下列何種類之信託,經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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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3299

答案是 (D) 以開發為目的之土地信託

理由說明
依《信託業法》第25條規定,信託業原則上不得以信託財產借入款項,除非法令另有規定。唯一的例外是**「以開發為目的之土地信託」,在受益人全體同意**的情況下,可以為借款行為,並以該信託財產為擔保。

快速記憶法

  • 投資型金錢信託 → 不能借款

  • 運用型有價證券信託 → 不能借款

  • 管理型租賃權信託 → 不能借款

  • 開發型土地信託 → 可以借款(需全體受益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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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796918
未解鎖
第 26 題 題目重點:哪種信託可以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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