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在正常天候狀況下,大型車車速每 小時 90 公..-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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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Grace Huang 大一上 (2018/04/18)
名 稱: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08 月 31 日 第 6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在正常天候狀況下,依下列規定: 一、小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2,單位為公尺。 二、大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減20,單位為公尺。 =>90-20=70 前項規定例示如下: 第一項規定如遇濃霧、濃煙、強風、大雨、夜間行車或其他特殊狀況時,其安全距離應酌量增加,並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汽車行駛於長度4公里以上或經管理機關公告之隧道時,其行車安全距離應依第十六條第四款規定...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