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下列哪一項敘述是正確的?
(A)有關事、病假 併計日數,應扣除請家庭照顧假、生理假、陪產假
(B)有關事、病假併計日數,應扣除請家庭 照顧假、生理假、喪假
(C) 「依法令規定核給之婚假、產前假」,不得作為成績考核等次之考 量因素
(D) 「依法令規定核給之事假」,不得作為成績考核等次之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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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0), B(52), C(492), D(71), E(0) #1501316

詳解 (共 2 筆)

#2241125

(A B)

有關事、病假併計日數,應扣除請家庭照顧假、生理假,及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請假之日數。

(C D)

各學校於辦理教師成績考核時,不得以下列事由,作為成績考核等次之考量因素:

一、依法令規定日數所核給之家庭照顧假、生理假、婚假、產前假、娩假、流產假或陪產假。

二、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請假之日數。

三、法令規定核給之哺乳時間、因育嬰減少之工作時間或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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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有關事、病假併計日數,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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