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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 - 中科實驗中學教師甄選公民與社會#8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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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國家賠償和國家補償最主要的差異在於?
(A)行為人是否為公務人員
(B)賠償的方式是否以金錢賠償為主
(C)行政行為之合法性
(D)公益性目標或私益性目標。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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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 B(4), C(58), D(10), E(0) #2156465
詳解 (共 1 筆)
tcd21610
B1 · 2020/04/28
#3913234
國家賠償→行政行為違法,如公務員執行職務...
(共 6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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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試題
1. 艾瑞克森將人格發展過程劃分為八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衝突、危機存在,個人若能順利適應某 個階段,則有助於下一個階段的發展,否則會出現社會生活的挫折或失調。(1)嬰兒期:信任他 人─不信任他人;(2)幼兒期:自動自發─退縮愧疚;(3)遊戲期:勤奮進取─自貶自卑;(4)學 齡期:活潑自信─羞怯懷疑;(5)青春期:自我認同─自我混淆;(6)青年期:勤奮進取─自貶自 卑;(7)成年期:友愛親密─孤僻疏離;(8)老年期:統整無憾─悲觀絕望。請問上述衝突、危機 的類比正確的有幾項? (A)2 項 (B)3 項 (C)4 項 (D)5 項。
#2156440
2. 大眾傳播的發達是現代社會的重要特徵之一,我們對大眾傳播的正確認知是 (A)大眾傳播是最 簡單、經濟的休閒管道(B)大眾傳播媒體應善盡告知訊息的責任,但對任何訊息不得加以詮釋或 評論(C)大眾傳播具有守門員的功能,經過其篩選的訊息,顯然是正確的(D)大眾傳播有凝聚民 意、監督政府的功能,因此被視為行政、立法、司法權之外的「第四權」。
#2156441
3. 大華因為在學校重大考試屢次作弊而遭遇退學處分,向校方申訴後仍不服,他可以採行的救濟管 道有(甲)向教育部題訴願 (乙)向教育部請願 (丙)向行政法院提訴訟 (丁)向高等行政 法院提訴訟 (戊)向最高行政法院上訴,請依序排列為 (A)乙甲丁戊 (B)甲丁戊 (C)乙甲丙丁(D)甲乙丁。
#2156442
4. 透過電腦與網路科技的應用,人類社會起了重大變革,網際網路的便利為現代社會帶來一些正面 的影響。下列敘述何者最能顯示網際網路在臺灣社會的正面功能?(A)可減少人際摩擦、衝突並 提升互動的品質 (B)將精緻文化或傳統文化數位化讓民眾充份享用,促使文化融合 (C)可解決 貧富差距加大及資源分配階層化的問題 (D)提供的最迅速確實的第一手訊息
#2156443
5. 我國法律中,對於違法持有刀械彈藥之不法行為,在《刑法》第 187 條有公共危險罪專章作出規 範,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又有重複之規定,則逕行適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請 問:應該如何解釋這種情況? (A)公法優於私法 (B)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C)條例位階高於《刑 法》 (D)《刑法》罰則不夠周全。
#2156444
6. 下列有關行政法上「比例原則」適用之敘述,何者錯誤?(A)國家刑罰權就特定事項予以制定特 別刑法,倘與《憲法》第 23 條「目的正當」、「手段必要性」、「限制妥當性」相符合者,即屬符 合比例原則(B)法律為防止當事人濫訴,致影響司法資源之利用,對於告訴和自訴之規定,自得 為必要之限制,但此等限制亦必須符合比例原則(C)《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 肇事致人受傷,應採取必要之救護或必要措施,不得逃逸,違反者將吊銷駕駛執照,此規定並不 違反比例原則(D)警察實施臨檢,係為維護社會治安,得依其主觀認定任意實施。
#2156445
7. 報載:『眾所矚目的大法官會議 665 號解釋出爐,大法官認為關於扁案重罪羈押部分,並未違憲。 對此大法官更進一步做出『合憲限縮解釋』,強調『不能單以涉犯重罪做為羈押的唯一要件』,須 同時審酌有無逃亡、滅證等其他羈押要件,才能進行羈押』,下列說明何者正確:(A)羈押的最 主要目的在於,對於犯重罪者預先執行刑罰,以實現正義(B)羈押之目的在於證據保全,故只 依犯重罪即作為羈押之要件,違反比例原則(C)羈押之規定違背憲法對人身自由權之保障,故 應由高院及最高法院法官裁定之(D)陳前總統若對羈押之裁定不服,依法應向法院提出上訴。
#2156446
8. 在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中規定聲請解釋憲法應以聲請書說明聲請解釋憲法之目的、爭議的經 過、聲請人所持之立場等才可聲請解釋憲法。其中規定大法官會議表決方式及解釋方法、可決人 數等解釋的程序規定部分,依法律之分類,可歸類為: (A)私法 (B)實體法 (C)程序法 (D)不成文法。
#2156447
9. 大法官釋字第644號解釋認為,人民團體法第2條、第53條規定,使主管機關在許可設立人 民團體以前,得就人民「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的政治上言論內容「預為審查」,並 作為不予許可設立人民團體的理由,已經逾越必要的程度,其手段仍非為達成防衛性民主目的之 侵害最小手段,與憲法保障人民結社自由與言論自由的意旨不符。上述理由基於下列何種原則? (A)信賴保護原則 (B)法律優位原則 (C)法律保留原則 (D)比例原則。
#2156448
10. 有一對沒有子女的夫妻,妻子因身體不好往生後,妻子的父母也已雙亡,剩下妻子同父異母的 兄弟姊妹(係妻子的父親與同居人所生,已辦理認領) 。因妻子多年前和該父親的同居人嚴重爭 執,並且妻子在生前已立了遺囑,敘明遺產除了配偶,不願意給任何人。試問,妻子若有遺產應 如何分配? (A)尊重被繼承人之意願,所有遺產歸先生所有 (B)先生可繼承二分之一,妻子之兄 弟姊妹之應繼分為四分之一 (C)先生可繼承二分之一,及妻子之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六分之一 (D)所有遺產歸先生所有,因為妻子的兄弟姊妹是同父異母,所以無權分遺產。
#2156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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