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2年 - 財產保險業務員:產險實務 1-50#124813
年份:102年
科目:產險業務員認証測驗
26.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雇主責任附加條款規定,其承保人數以依約定之人數為準。倘發生意外事故當時,被保險汽車載運人數超過本附加條款所約定之承保人數時,保險公司對每一人之給付如何處理? (A) 按行車執照記載人數賠償 (B) 按保單上約定人數 (C) 按約定承保人數與實際搭載人數之比例 (D) 按實際搭載人數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