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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4 甲有配偶乙,父母丙、丁,子女A、B、C,孫子女D、E,此外別無其他親屬。甲死亡時留下遺產120萬元,並未留下遺囑。請問依照民法規定,其遺產最後將如何分配?
(A)乙60萬元,丙、丁各30萬元
(B)A、B、C各40萬元
(C)乙30萬元,丙、丁各20萬元,A、B、C各10萬元,D、E各10萬元
(D)乙、A、B、C各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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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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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La Chen 大一下 (2011/11/22)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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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凱希 大三上 (2017/10/29)

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能繼承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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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ziv 大二下 (2023/12/17)
應繼分

第1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配偶跟子女)

按人數與配偶均分。 
第2順位:父母
配偶得1/2 ;其餘1/2 按人數均分。 
第3順位:兄弟姐妹
配偶得1/ 2;其餘1/2 按人數均分。
第四順位:祖父母
配偶得2/3;其餘1/2 按人數均分。
*只有配偶,配偶全拿;沒有配偶,全部均分。
*孫子女可代位繼承。

特留分(繼承人最少要拿到的範圍)
1.子女:應繼分的1/2。
2.父母:應繼分的1/2。
3.配偶:應繼分的1/2。
4.兄弟姐妹:應繼分的1/3。
5.祖父母:應繼分的1/3。

24 甲有配偶乙,父母丙、丁,子女A、B、C,孫子女D、E,此外別無其他親屬。甲..-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