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法 第六十六條(戶籍謄本之申請)
戶籍謄本之申請,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為之。但申請戶籍檔案原始資料,應向原戶籍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為之。
(C)原戶籍登記:甲辦理某項登記時,當時是向a戶政事務所辦理,原戶籍登記的戶政事務所為a。
(B)戶籍地:例如甲之後從a地搬家到b地,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變b戶政事務所,並非當初辦理登記的a戶政事務所
49. 申請閱覽戶籍登記原始資料,應向下列何者為之? (A)任一戶政事務所(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