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有結社自由,旨在保障人民為特定目的,以共同之意思組成團體並參與其活動之自由。就中關於團體名稱之選定,攸關其存立之目的、性質、成員之認同及與其他團體之識別,自屬結社自由保障之範圍。
8 人民團體名稱之選定,人民團體有自主決定之自由,依司法院釋字第479號解釋,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