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驅離無效:(一)經驅離原地不走。(二)經驅離無正當理由藉故拖延不走。(三)二十四小時內曾有驅離紀錄。(四)曾有二次以上驅離紀錄。(五)經驅離而有不合作或敵對行為。(六)其他依現場執行情況認定屬驅離無效。
25.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禁止、限..-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