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35. 採購人員倫理準則適用對象,除機關辦理採購事項之人員外,不包括(A)全體國民適用(B)受機關委託代辦採購之法人或團體(C) 機關委託之專案管理之廠商(D)機關委託之規劃、設計、監造或管理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