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業於出發前如將本契約變更轉讓予...
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十九條(旅行業務之轉讓) 乙方於出發前如將本契約變更轉讓予其他旅行業者,應經甲方書面同意。甲方如不同意者,得解除契約,乙方應即時將甲方已繳之全部旅遊費用退還;甲方受有損害者,並得請求賠償。 甲方於出發後始發覺或被告知本契約已轉讓其他旅行業,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旅遊費用百分之五之違約金;甲方受有損害者,並得請求賠償。受讓之旅行業者或其履行輔助人,關於旅遊義務之違反,有故意或過失時,甲方亦得請求讓與之旅行業者負責。
4 陳先生參加甲旅行社新臺幣 36,000 元的東京 5 日團體旅遊,出發後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