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小型老人福利機構應符合下列規定之 規模:一、養護機構或安養機構:收容老人人數為5 人以上、未滿50 人。」 「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第6 條定有明文,準此,安養機構收容老人人數 為50 人以上者,依法應辦理財團法人登記。
11.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規定,所稱私立小型老人安養、養護機構,是指收容人數未滿..-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