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加重二分之一,並無最低刑期之規範
B 不限,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罪即可
C 限於故意犯
D 正確
(D)若甲為某地方法院檢察處書記官,若僅利用其書記官身分犯罪,並無假借職務上機會,則不成立本罪
犯瀆職罪章以外各罪為已足,苟於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一有假借,即應加重其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公務員犯罪加重處罰
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
15.關於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公務員犯罪加重處罰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