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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71.甲受到無主之流浪犬攻擊,情急之下,不得己撿拾地上木棍將之擊斃。甲無罪之理由乃因為?
(A)構成要件不該當,不為罪
(B)正當防衛,阻卻違法
(C)緊急避難,阻卻違法
(D)欠缺期待可能性而不罰。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Benson 國三上 (2016/06/15)
刑法第354條: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看完整詳解
7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6/06/15)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A
8F
Jhhkk (2022/09/22)

林培仁教刑法總則中給的答案為(B)

571.甲受到無主之流浪犬攻擊,情急之下,不得己撿拾地上木棍將之擊斃。甲無罪之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