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公職◆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57.甲為被害人丙的直系血親卑親屬,甲教唆朋友乙殺丙,乙應允並將丙殺害。試問乙之刑責為何?
(A)以殺直系血親尊親屬論罪科刑
(B)論以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科以普通殺人罪之刑
(C)論以普通殺人罪,科以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之刑
(D)以普通殺人罪論罪科刑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個人邀請碼49561 小五上 (2013/11/07)
依據共犯從屬性二人皆是普通殺人罪,但甲是丙之直血卑,故為殺害直血尊之罪教唆犯.....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Jules 國二上 (2019/08/08)

刑法

272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前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31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致刑有重輕或免除者,其無特定關係之人,科以通常之刑。

5F
2020法警upup 高三下 (2019/10/15)
依照刑法31條,論以通常之罪與刑

657.甲為被害人丙的直系血親卑親屬,甲教唆朋友乙殺丙,乙應允並將丙殺害。試問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