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未遂四個原則
有發生結果危險、結果不發生
有中止的行為(放棄)、出與己意
第二十七條 (中止犯)
712.甲殺乙,於乙尚未死前心生悔悟,將乙送醫救治,但終因失血過多身亡,甲之行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