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818.網際網路的世界裡亦應有所規範;以下敘述何者為非?(A)施放病毒、更..-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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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 Chiwun 小一上 (2013/04/14)
B選項亦為非刑法§323於民國92年修正的立法理由:本條(刑法§323)係八十六年十月八日修正時,為規範部分電腦犯罪,增列電磁紀錄以動產論之規定,使電磁紀錄亦成為竊盜罪之行為客體。惟學界及實務界向認為:刑法上所稱之竊盜,須符合破壞他人持有、建立自己持有之要件,而電磁紀錄具有可複製性,此與電能、熱能或其他能量經使用.....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7F 阿答力 大二上 (2020/05/27)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 ,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 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 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對於公務機關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犯前三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 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罪,致生損害 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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