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死刑減輕者,為無期徒刑。(☆) ...
1.死刑減輕為無期徒刑(§64Ⅱ)。2.無期徒刑減輕者為20年以下15年以上有期徒刑(§65Ⅱ)。3.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減輕者,減輕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同時有免除其刑之規定者,其減輕得減至三分之二(§66)。4.有期徒刑或罰金減輕者,其最高度及最低度同減輕之(§67)。5.拘役減輕者,僅減輕其最高度(§68)。6.有二種以上之主刑者,減輕時併減輕之(§69)。7.有二種以上刑之減輕者,遞減之(§70)。8.有二種以上刑之減輕者,先依較少之數減輕之(§71Ⅱ)。9.因刑之減輕,而有不滿1日之時間或不滿1元之額數者,不算(§72)。
885.依據現行刑法之規定,關於刑之加重與減輕,下列之敘述,何者正確?(A)有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