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為:
1.侵害一法益:法條競合
2.侵害數法益:想像競合 55條
行為複數:
1 .侵害一法益:不罰前/後行為
不罰前行為:EX侵占鑰匙335I後偷竊320I,
不罰後行為:EX 偷竊後持贓物典當
PS這裡爭議視乎頗多
2.侵害數法益:數罪併罰50條
935.依據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二日總統令公布之新修正刑法之規定,下列何者屬於處斷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