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關於公務員執行職務所負國家賠償責任之成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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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榜,謝謝阿摩,謝謝摩友 大一上 (2021/05/14)
第 2 條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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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壓咧壓咧 (2023/11/20)
公共設施瑕疵的國家賠償責任,採取無過失主義,也就是只要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因此造成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就成立國家賠償責任,而不需要去討論相關公務員是否有故意或過失。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government-fundamental-rights/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