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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584.19 歲之大學生甲在學校打籃球時,爲了搶球不慎將同學乙撞倒在地,造成乙手臂骨折。問甲之行為得主張何種阻卻違法事由?
(A)正當防衛
(B)被害人之承諾
(C)依法令之行為
(D)容許之風險。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笑逐 高二下 (2023/07/27)

法所不容許的風險
在發生一定結果的犯罪(如殺人罪),必須行為(殺)與結果(人死亡)有因果關係才能成立。但並非只要行為造成了結果,就會受到處罰;刑法學者認為,必須行為創造並且實現法所不容許的風險,結果始歸由行為人負責。

例如,甲慫恿乙外出散步,結果乙碰巧被雷擊中死亡,原則上甲的行為仍不能認為創造了法所不容許的風險。


用以上反面推論 打球只要在規則內 就屬於社會通念下法所容許的風險

1584.19 歲之大學生甲在學校打籃球時,爲了搶球不慎將同學乙撞倒在地,造成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