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2.甲於荒郊野外,趁乙不注意之際,將其推倒,並將其所騎機車騎走逃逸。試問:..-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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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dbesigner 高二上 (2021/07/08)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5587號刑事判決:「想像競合與法規競合(法條競合),固同屬一行為而該當於數個構成要件,惟二者本質上及其所衍生之法律效果仍有不同。前者係因侵害數法益,為充分保護被害者之法益,避免評價不足,乃就其行為所該當之數個構成要件分別加以評價,而論以數罪。但因行為人祇有單一行為,較諸數個犯罪行為之侵害性為輕,揆諸『一行為不二罰』之原則,法律乃規定從一重處斷即為已足,為科刑上或裁判上一罪; 後者則因僅侵害一法益,為避免牴觸『雙重評價禁止原則』,祇須適用最適切之構成要件予以論罪科刑,即足以包括整個犯罪行為之不法內涵。故其他構成要件之罰責均排斥不用,實質上僅成立單一罪名,屬單純一罪。至於如...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