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依民法規定,未成年人結婚,須得到何人的同意,才算合法? (A) 法官 (B)..-阿摩線上測驗
1F lys36.wordpre 研一上 (2023/01/26)
(0180420 制定) 民法 第 12 條 滿二十歲為成年。
(1091225 修正) 民法 第 12 條 滿十八歲為成年。
理由 原有關成年年齡之規定乃於十八年間制定並施行,迄今已施行約九十一年,鑑於現今社會網路科技發達、大眾傳播媒體普及、資訊大量流通,青年之身心發展及建構自我意識之能力已不同以往,本條對於成年之定義,似已不符合社會當今現況;又世界多數國家就成年多定為十八歲,與我國鄰近之日本亦於二○一八年將成年年齡自二十歲下修為十八歲;另現行法制上,有關應負刑事責任及行政罰責任之完全責任年齡,亦均規定為十八歲(刑法第十八條、行政罰法第九條),與民法成年年齡有異,使外界產生權責不相符之感,是為符合當今社會青年身心發展現況,保障其權益,並與國際接軌,爰將成年年齡修正為十八歲。 |
2F lys36.wordpre 研一上 (2023/01/26)
(0191203 制定) 民法 第 980 條 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
(1091225 修正) 民法 第 980 條 男女未滿十八歲者,不得結婚。
理由 依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締約各國應給予男女在法律面前平等的地位。」第十六條第一項(a)款及第二項規定:「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在有關婚姻和家庭關係的一切事務上對婦女的歧視,並特別應保證婦女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a)有相同的締結婚約的權利;」、「童年訂婚和結婚應不具法律效力,並應採取一切必要行動,包括制訂法律,規定結婚最低年齡,並規定婚姻必須向正式機構登記。」復依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二十一號一般性... 查看完整內容 |
3F lys36.wordpre 研一上 (2023/01/26)
(0191203 制定) 民法 第 981 條 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1091225 刪除) 民法 第 981 條 (刪除)
理由 一、本條刪除。 二、因成年年齡與最低結婚年齡均修正為十八歲,故已無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之情形,爰予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