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稿併陳:
1.文稿內容需另為說明或對以往處理情形需酌加析述之案件
2.依法准駁,但案情特殊需加說明之案件
3.需限時辦發不及先行請示之案件
27 「簽稿併陳」不應在以下何種狀況下使用? (A)對以往處理情形須酌加析述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