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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事務管理(概要、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7 「簽稿併陳」不應在以下何種狀況下使用?
(A)對以往處理情形須酌加析述之案件
(B)依法准駁,但案情特殊須加說明之案件
(C)須限時辦發不及先行請示之案件
(D)牽涉較廣,會商未獲結論案件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劉品君 高二下 (2013/03/25)
(二)、「先簽後稿」指案情內容複雜,必須先行簽准後再辦稿之案件。例如:            1、制定、訂定、修正、廢止法令案件。            2、有關政策性或重大興革案件。            3、牽涉較廣,會商未獲結論案件。            4、擬提決策會議討論案件。            5、重要人事案件。            6、其他性質重要必須先行簽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F
夏天 國三下 (2011/04/28)

簽稿併陳:

1.文稿內容需另為說明或對以往處理情形需酌加析述之案件

2.依法准駁,但案情特殊需加說明之案件

3.需限時辦發不及先行請示之案件

3F
快放棄了QAQ 大四下 (2021/09/04)
最佳解內容有修法過,注意:
2、擬辦方式:
(1)先簽後稿:
甲、有關政策性或重大興革案件。
乙、牽涉較廣,會商未獲結論案件。
丙、擬提決策會議討論案件。
丁、重要人事案件。
戊、其他性質重要必須先行簽請核定案件。

(2)簽稿併陳: 
甲、文稿內容須另為說明或對以往處理情形須酌加析述之案件。 
乙、依法准駁,但案情特殊須加說明之案件。 丙、須限時辦發不及先行請示之案件。

(3)以稿代簽為一般案情簡單或例行承轉之案件。

27 「簽稿併陳」不應在以下何種狀況下使用? (A)對以往處理情形須酌加析述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