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依現行工會法規定,工會之籌組必須有一定人數以上之勞工連署發起,請問最少必須..-阿摩線上測驗
1F becolojim48 國三下 (2017/01/04)
第 11 條 組織工會應有勞工三十人以上之連署發起,組成籌備會辦理公開徵求會員 、擬定章程及召開成立大會。 前項籌備會應於召開工會成立大會後三十日內,檢具章程、會員名冊及理 事、監事名冊,向其會址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請領登記證 書。但依第八條規定以全國為組織區域籌組之工會聯合組織,應向中央主 管機關登記,並請領登記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