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下列何者不是長期照顧服務法規定的長照服務項目?
(A)醫事照護服務
(B)預防失能服務
(C)輔具服務
(D)衛生教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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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3), B(149), C(441), D(801), E(0) #1840660
統計: A(233), B(149), C(441), D(801), E(0) #1840660
詳解 (共 2 筆)
#4388812
居家式長照服務之項目如下: | 社區式長照服務之項目如下: | 機構住宿式長照服務之項目如下: | 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提供之項目如下: |
一、身體照顧服務。 | 一、身體照顧服務。 | 一、身體照顧服務。 | 一、有關資訊之提供及轉介。 |
二、日常生活照顧服務。 | 二、日常生活照顧服務。 | 二、日常生活照顧服務。 | 二、長照知識、技能訓練。 |
三、家事服務。 | 三、臨時住宿服務。 | 三、住宿服務。 | 三、喘息服務。 |
四、餐飲及營養服務。 | 四、餐飲及營養服務。 | 四、餐飲及營養服務。 | 四、情緒支持及團體服務之轉介。 |
五、輔具服務。 | 五、輔具服務。 | 五、輔具服務。 | 五、其他有助於提升家庭照顧者能力及其生活品質之服務。 |
六、心理支持服務。 | 六、心理支持服務。 | 六、心理支持服務。 | 前項支持服務之申請、評估、提供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 之。 |
七、醫事照護服務。 | 七、醫事照護服務。 | 七、醫事照護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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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緊急送醫服務。 | |||
八、緊急救援服務 | 八、交通接送服務。 | 九、家屬教育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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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必要之住家設施調整改善服務。 | 九、社會參與服務。 | 十、社會參與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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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預防引發其他失能或加重失能之服務。 | 十、預防引發其他失能或加重失能之服務。 | 十一、預防引發其他失能或加重失能之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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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到宅提供與長照有關之服務。 | 十一、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以社區為導向所提供與長照有關之服務。 | 十二、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以入住方式所提供與長照有關之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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