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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28屆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試題-授信法規#59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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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6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28屆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試題-授信法規#59755 |
科目:
初階授信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6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28屆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試題-授信法規#59755
年份:
106年
科目:
初階授信法規
27.依「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徵信準則」規定,個人授信金額達下列何項標準時,應徵提綜合所得稅相關報稅資料?
(A)在金融機構總授信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
(B)在本機構總授信金額達新臺幣五百萬元
(C)在金融機構總授信金額達新臺幣二千萬元
(D)在本機構總授信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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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洋
B1 · 2022/03/31
推薦的詳解#5400501
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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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6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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