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中華郵政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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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Lin 高二下 (2020/04/13)
郵政儲金匯兌法-第二十六條中華郵政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A)一、 郵政儲金利率未依第九條規定以年率為準或未於營業場所揭示。 郵政儲金匯兌法-第二十七條中華郵政公司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第十三條規定,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檢查業務、財務及其他有關事項,或令中華郵政公司於限期內據實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中華郵政公司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 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 (B)二、 隱匿或毀損業務或財務狀況之帳冊文件。 (C)三、 對檢查人員詢問其職務上之事項,無正當理由不為答復或故意答復不實。 (D)四、 逾期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或提報不實、不全或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查核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