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有關保險公司的資本適足率與業務限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人身保險業之資本適足率達 200%以上者,可申請辦理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
(B)最近一年的資本適足率達 200%以上時,得申請設立國外子公司或分公司
(C)保險公司的資本適足率達 300%以上時,得申請從事增加投資效益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
(D)財務和業務健全的財產保險公司,最近一年之資本適足率達 200%時,可申請「傷害保險」及「健康保 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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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0), B(196), C(2188), D(134), E(0) #3026502

詳解 (共 3 筆)

#5680114
資本適足 銀行 金融控股 保險業 證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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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0231
保險公司的資本適足率達 250%以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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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285
依照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第 5 條
保險業符合下列資格,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從事增加投資效益目的之衍
生性金融商品交易:
一、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達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第二項第一
    款所定資本適足之法定標準一點二五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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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3)答案為125% 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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