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某一法規命令,於民國 103 年 3 月 1 日發布,其規定「本辦法自發布日起生效」。其應於何日開始適用?
(A)民國 103 年 3 月 1 日
(B)民國 103 年 3 月 3 日
(C)民國 103 年 3 月 10 日
(D)民國 103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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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98), B(3758), C(27), D(35), E(0) #1139430
統計: A(898), B(3758), C(27), D(35), E(0) #1139430
詳解 (共 10 筆)
#2245421
特定日-特定日起算
發布日-發布後算三天(含發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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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502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三條定有明文,其所謂「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之文義,係將法規公布或發布之當日算入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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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5847
同意上面,通常都能判斷出來,可是我都是從文字裡面去判斷
特定施行日還是發布、公布施行日的。
現在害我不知道要怎判斷了,特有什麼比較顯眼的字眼嗎。
那個特要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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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5322
可參考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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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9471
如果指定日期,就是指定日為準。
「依照發布日起算」,要加兩天,意義是要「讓國民有時間適應、了解。」
假設,如果新規「亂丟垃圾者,唯一死刑」
而3/1當天05:00丟垃圾,3/1 早上八點才發佈法律,這樣去逮捕凌晨丟垃圾的人,就不公平了。
要給人民2天緩衝,從3/3 凌晨00:00起才可以抓丟垃圾的人。
同樣的,廢除法律也要兩天緩衝(除非有指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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