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甲未授與任何代理權予乙,乙卻自稱為甲之代理人,以甲之名義與丙締結電器用品之買賣契約。甲、丙
間之買賣契約的效力如何?
(A)有效
(B)無效
(C)效力未定
(D)得撤銷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66), B(272), C(1291), D(177), E(0) #1957737
統計: A(366), B(272), C(1291), D(177), E(0) #1957737
詳解 (共 5 筆)
#3219099
第 118 條
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所為之處分,經有權利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 債權 | 物權 | |
| 無權處分 | 有效 | 效力未定 |
| 無權代理 | 效力未定 | 效力未定 |
148
0
#3271110
22 甲的下列那一個行為,構成民法第 118 條的無權處分?
(A)以自己的名義,擅自將乙的房屋出租與丙,並已交屋給丙居住
(B)以自己的名義,擅自將丙的自行車的所有權讓與給乙
(C)擅自以乙的名義,將乙的相機出售與丙,尚未交付
(D)以自己的名義,擅自與丙訂立關於乙的相機之買賣契約
答案:B
無權處分
意義
無權利人以自己名義就他人之權利標的物處分於第三人之行為。
2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