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顧客交寄限時報值郵件(報值費 14 元、普通資費 5 元、掛號費 20 元、限時費 7 元)延誤送達,經查明為郵局之 過失所致者,原寄郵局或投遞郵局應憑郵件封皮退還多少資費?
(A) 46 元
(B) 32 元
(C) 12 元
(D) 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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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24), B(3469), C(228), D(580), E(0) #961435

詳解 (共 5 筆)

#1267046
郵務營業規章第七十條:限時郵件延誤送達經查明為郵局之過失所致者,寄件人或收件人得請求退還資費。 
前項退還資費之手續及範圍,依郵件處理規則第二十五條之規定。 
郵件處理規則第二十五條:限時郵件延誤送達,經查明為郵局之過失所致者,原寄郵局或投遞郵局應憑郵件封皮,退還報值費、保價費外已付之全部資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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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2729
報值費14元不退還,其餘5+20+7=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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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3563
回2F 郵件處理規則  第二十五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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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6571
報值費和保價費有點像是買保險所繳的保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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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2881

郵件處理規則  第 64 條

包裹郵件、快捷郵件、報值郵件、保價郵件以外之其他各類掛號函件全部遺失或被竊之補償金額,依下列規定:

一、國內掛號函件,每件為新臺幣575元。

二、國際掛號函件,每件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30計算單位,計算

其補償金額。

三、國際掛號印刷物專袋,每袋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150計算

單位,計算其補償金額。

報值或保價郵件全部一部遺失、被竊或毀損,應予補償時,按所報或所保價值之全部一部予以補償。一部損失,以實價補償,其實價,依收寄時及收寄地之市價定之,最多以原件所報或所保價值為限。

限時郵件、快捷郵件遞送延誤經查明為中華郵政公司之過失所致者,其補償金額如下

一、限時郵件及國內快捷郵件,依所收取之全部資費補償

二、國際快捷郵件,依所收取全部資費之百分之50補償。

掛號郵件未依中華郵政公司公告之處理規定遞送,應予補償者,依所收取之全部資費補償。

前二項之資費均不含報值費、保價費、代收貨款費及回執費

寄件人自願放棄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補償金而請求補寄相同之國內郵件者,得免費收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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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70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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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條限時郵件延誤送達,經查明為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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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517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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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郵件處理規則  修正日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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