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依據「營造業法」之規定,下列何項不為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應負責辦理之工作?
(A)查核施工計畫書,並於認可後簽名或蓋章
(B)於開工、竣工報告文件及工程查報表簽名或蓋章
(C)督察按圖施工、解決施工技術問題
(D)工地勞工安全衛生事項之督導、公共環境與安全之維護及其他工地行政事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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