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1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人員招募甄試試題_站務員(運務站務類):大眾捷運概論#126148
年份:114年
科目:捷運◆大眾捷運概論
27. 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或易燃物進入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或車輛內者,處新臺幣多少罰鍰? (A)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B)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 罰鍰 (C)新臺幣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D)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