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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交通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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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 102年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約僱人員進用及儲備候用甄試【監理專業常識】#1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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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2年 - 102年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約僱人員進用及儲備候用甄試【監理專業常識】#11943 |
科目:
公職◆交通行政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2年 - 102年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約僱人員進用及儲備候用甄試【監理專業常識】#11943
年份:
102年
科目:
公職◆交通行政
27.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應依設置的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
(A)內側車道
(B)外側車道
(C)依自己意願行駛
(D)路肩 ,並得暫時利用緊鄰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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