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法律種類之分類之一為「成文法」與「不成文法」,下列何者有誤?
(A)二者之區別是以制訂之實質內容為標準
(B)成文法內容較具體明確
(C)成文法往往容易屈就於政治現實
(D)以判例為裁判依據之英美法系國家,漸有成文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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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28), B(34), C(322), D(121), E(0) #3329127
統計: A(628), B(34), C(322), D(121), E(0) #3329127
詳解 (共 4 筆)
#6977113
「成文」與「不成文」是法律和憲法的分類方式,「成文」指的是有明確文字條文的法律,而「不成文」則沒有集中的法典,而是以習慣、判例、慣例等形式存在。 成文法的優點是明確且穩定,但缺點是彈性較差;不成文法的優點是彈性較大,但缺點是適用時容易產生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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