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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務局◆公文及作文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2.關於書函與函的區別,何者正確?
(A)書函用於公務已決階段
(B)函的性質比書函不具有正式性
(C)書函可以代替過去的備忘錄、簡便行文表
(D)下級機關首長對上級機關首長有所請示,使用書函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Li 大三上 (2012/01/21)
(1) 書函:甲、 於公務未決階段需要磋商、徵詢意見或通報時使用。乙、 代替過去之便函、備忘錄、簡便行文表,其適用.....看完整詳解
9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2/04/26)
原本題目:

12.關於書函與函的區別,何者正確? (A)書函用於公務已決階段 (B)函的性質比書函不具有正式性 (C)函可以代替過去的備忘錄、簡便行文表 (D)下級機關首長對上級機關首長有所請示,使用書函

修改成為

12.關於書函與函的區別,何者正確? (A)書函用於公務已決階段 (B)函的性質比書函不具有正式性 (C)書函可以代替過去的備忘錄、簡便行文表 (D)下級機關首長對上級機關首長有所請示,使用書函
10F
Zhli Lin 高一下 (2012/12/15)

如何區分「函」與「書函」(或使用時機)?
說明:
(一)、相同處:結構均有主旨、說明、辦法等。
(二)、相異處:
1、使用「函」的4種情況;(文書處理手冊15(1)4)
(1)、上級機關對所屬下級機關有所指示、交辦、批復時。
(2)、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有所請求或報告時。
(3)、同級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間行文時。
(4)、民眾與機關間之申請或答復時。
2、使用「書函」的2種情況:(文書處理手冊15(1)6)
(1)、於公務案件尚未決定階段需要磋商、徵詢意見或通報時使用。
(2)、替代以往之便函、簡便行文表,其適用範圍較函為廣泛,舉發答復簡單案情,
寄送普通文件,或為一般聯繫、查詢等事項行文時均可使用,其性質不如函之正式性。
3、「函」之文末應使用首長職銜簽署,且首長職銜之後僅可書「姓」,名字則以「○○」
表示。「令」、「公告」與「函」相同。
4、「書函」之文末則書寫機關全銜(本校全名)。
11F
Grace Huang 高一上 (2013/06/01)
(D)下屬對長官,或下級機關首長對上級機關首長有所陳述、請示、建議時>>>用簽

12.關於書函與函的區別,何者正確? (A)書函用於公務已決階段 (B)函..-阿摩線上測驗